化妆品新法规迎来巨变,带你解析,建议收藏!

日期:2022-01-03  

化妆品身体养生行业将迎来

暴风雨般的变化

新法规将给你带来 毁灭性的影响

看到这条信息,各位OEM/ODM的品牌方

是不是觉得很慌乱?

别担心

广州黄培昌工厂告诉你应对措施



2021年4月8日,国家药监局发布了关于

《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规范》的公告



疑问一:什么时间开始需要做人体功效测评?



答:自2022年1月1日起,化妆品注册人、备案人申请特殊化妆品注册或者进行普通化妆品备案的,应当依据《规范》的要求对化妆品的功效宣称进行评价,并在国家药监局指定的专门网站上传产品功效宣称依据的摘要。



疑问二:已经完成备案的产品还需要重新检测吗?


答:要】。分为2个时段区分具体执行时间。


时段一:2021年5月1日前已取得注册或者完成备案的化妆品,化妆品注册人、备案人应当于2023年5月1日前,按照《规范》要求,对化妆品的功效宣称进行评价,并上传产品功效宣称依据的摘要。


时段二:2021年5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注册或者完成备案的化妆品,化妆品注册人、备案人应当于2022年5月1日前,按照《规范》要求,对化妆品的功效宣称进行评价,并上传产品功效宣称依据的摘要。









答:能够通过视觉、嗅觉等感官直接识别的(如清洁、卸妆、美容修饰、芳香、爽身、染发、烫发、发色护理、脱毛、除臭和辅助剃须剃毛等),或者通过简单物理遮盖、附着、摩擦等方式发生效果(如物理遮盖祛斑美白、物理方式去角质和物理方式去黑头等)且在标签上明确标识仅具物理作用的功效宣称,可免予公布产品功效宣称依据的摘要。



答:您所生产的产品将在2022年5月1日之后不可上架,若售卖后被市场监督局发现将面临高额罚款的风险。



答:具有国家权威认可,产品效果更有保障,客户复购率大大提升,品牌更具市场竞争力,同时促进身体养生行业的发展。